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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 什么是最少限制环境(least restrictive environment ,LRE)?

(1.52) 什么是最少限制环境(least restrictive environment ,LRE)?

最少限制环境(Least Restrictive Environment,LRE)是联邦法律中的一项要求,即:在最大合适范围内,残障学生与非残障学生一起接受其教育。不得将特殊教育学生从其常规课堂中移除,除非在借助附加辅助和服务的前提下,仍然无法圆满达成常规课堂教育。 “纳入主流”、“整合”、“完全融入”和“反向纳入主流”并未出现在任何法律中。它们是教育工作者开发的术语,旨在描述满足特殊教育法律的LRE要求的各种方式。因此,不同的教育机构对这些术语的解释在一定程度上有所不同。

联邦法律规定:各本地学区必须确保:

“在最大合适范围内,残障儿童(包括公立或私立机构或其他护理设施内的儿童)与非残障儿童以及特殊课堂儿童、独立学校或来自常规教育环境的其他残障儿童移除的儿童一起获得教育,但仅限于儿童残障的性质或严重性无法圆满实现常规课堂中的教育(即便使用附加辅助和服务也无法圆满实现)。”

[20 U.S.C. Sec. 1412(a)(5)(A); 34 C.F.R. Sec. 300.114; Cal. Ed. Code Sec. 56342(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