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档仅在其印刷之日为最新版本。
印刷在: 05/09/2024
请始终参阅在线版本以获取最新信息。
您可以在以下位置找到在线版本:
https://serr.disabilityrightsca.org/zh-hant/
第9章: 机构间服务((AB) 3632)信息
(9.1) 什么是机构间相关服务?
适用于特殊教育的机构间相关服务有时称为第3632号议会法案(Assembly Bill (AB) 3632)服务或政府法令第26.5章(Government Code Chapter 26.5)服务。这些服务的最常用名称——AB 3632,为本章中将要使用的名称,用以指称任何机构间相关服务。1986年,加州议会决定使用州和县机构(除学区外)提供某些相关服务,以最大化并更好协调公众资源,支持残障学生发展。
取代让学区负责某些健康服务,议会决定与其他州机构缔结机构间协议,以向学生提供服务。主要机构间相关服务为物理和职业治疗(PT/OT),由California Children’s Services(CCS)提供。
(9.2) 县社区精神健康机构负责提供AB 3632项下的门诊精神健康治疗、日间治疗安置和居住安置服务。 现在,这些服务由谁负责提供?
截至2010年10月,AB 3632服务的范围还包括通过县精神健康(County Mental Health,CMH)机构提供的精神健康服务。这些服务不再通过AB 3632提供。 学区负责特殊教育服务的评估和提供,例如:小型精神健康环境中的教育或居住治疗环境中的教育,以及相关服务(或California法律指定的指导和服务),例如:心理服务。这些服务可让儿童从其特殊教育中受益。某些学区业已与县精神健康机构编制机构间协议,从而CMH能继续通过IEP程序提供门诊精神健康治疗和日间治疗服务。 联系您所在学区,询问您学区和县内如何提供该等服务。 参见第5章 – 相关服务方面的信息。
(9.3) 我在哪里可以找到机构间相关服务适用法律?
相关法律参见California Government Code (Cal. Gov. Code) Sections (Secs.)7570 - 7588, and in Title 2 of the California Code of Regulations (C.C.R.)Sections 60000-60610。此外,学区应与本地CCS机构编制机构间协议。这些协议必须包括相关详细信息,可促进提供这些服务。父母和辩护人如有存在服务获取困难,则应获得该机构间协议的复本。机构间协议不得违背州或联邦法律——亦不得规定可减少服务方式。
(9.4) AB 3632是California特殊教育学生获得职业或物理治疗的唯一方式吗?
不是。如果其他机构不提供,但学生为从特殊教育中受益而需要,则学区应负责提供这些相关服务。学区不得仅仅因为未识别资金支持来源而拒绝将服务包含在IEP内。[Cal. Gov. Code Sec.
7572(c).]AB 3632明确规定:当CCS认为 OT/PT 服务并不是医疗所需时,如果儿童需要这些服务而从特殊教育中受益,则当地学校必须提供这些服务。[Cal. Gov. Code Sec.7575(a)(2).]当CCS因其规定或资格要求而无法提供OT/PT服务时,如果儿童需要这些服务而从特殊教育中受益,则学区必须提供这些服务。[34 C.F.R. Sec.300.34(a); Cal. Ed.Code Sec.56031.]OT/PT应在州法律 [Cal. Ed.Code Secs.56363(b)(6) & (10)] and federal law [34 C.F.R. Secs.300.34(c)(6)(9) & (10)] 规定的特殊教育相关服务之列,前提是:这些服务是教育所需的。
如果假定提供这些服务的其他机构因故停止这些服务,则学区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20 U.S.C. Sec.
1412(a)(12)(B)(ii).]此外,联邦法律要求:如果就非教育机构提供的服务发生争议,在争议期间,州必须确保持续提供这些服务。[20 U.S.C. Sec.1412(a)(12)(A).]您应尽力在IPE中将这些服务识别为教育所需的服务,可让学生从特殊教育中受益。公共指导监督人(Superintendent of Public Instruction)最终负责确保执行州机构间服务。[Gov. Code Sec.7570.]
就任何该等相关服务而言,父母必须获得独立评估,并将其提交学区。 IEP团队必须考虑这一点。[Gov. Code Sec.7572(d)(2).]关于公费独立评估获取方面的信息,请参见第2章 – 评估信息。
(9.5) 当其他机构参与提供服务时,学区如何参与该程序?
在IEP团队转交后,相关CCS机构根据州和联邦法律规定的特殊教育时限执行评估。在完成评估时,学区应就该学生举行IEP会议。 学区应邀请CCS代表参会,以便他们解释评估结果并讨论相关服务需求。如果另一机构代表无法亲自参加,则该代表必须就该等服务需求,提供书面推荐。可通过电话会议以及其他书面推荐予以参与。如果另一机构不能参加,则学区必须提供一名合格的替换人,对评估进行解释。[Cal. Gov. Code Sec.7572(d).]学区必须采用CCS代表的推荐。[Cal. Gov. Code Secs.7572(c)(1) & (2).]
(9.6) 如果CCS执行评估,则书面报告中应包含哪些内容?
非教育机构必须遵守与学区应遵守的相同联邦和州特殊教育法律、程序和时限以及评估时限。California Education Code Section 56327 规定了适用于特殊教育评估报告的各项要求。 其要求评估报告应包含但不限于所有下述内容:
(1) 学生是否需要特殊教育和相关服务;
(2) 做出该等决定的基础;
(3) 在适当环境中,在观察学生期间注意到的相关行为;
(4) 该行为与学生的学习和社交功能之间的关系;
(5) 教育相关的健康和发展以及医疗结果(如有);
(6) 就具有学习残障的学生而言,成绩和能力之间是否存在差异,而这种差异在无特殊教育和相关服务时无法纠正;
(7) 与环境、文化或经济不利(如适合)的影响相关的决定;和
(8) 适用于低发性残障学生的专业服务、资料和设备需求。
并不是所有这些因素适合包含在CCS编制的相关服务和报告的AB 3632评估中。CCS报告必须基于学生的个体需求。参见第2章 – 评估信息。
(9.7) CCS如何参与儿童IEP的开发?
CCS必须在IEP会议前,与父母和IEP团队的相关成员评审和讨论评估结果。如果父母和CCS就该推荐发生分歧,则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父母,父母应要求评估执行人参加IEP会议。[Cal. Gov. Code Sec.7572(d)(1).]同样,如果父母获得独立评估,则CCS评估执行人必须考虑该等评估。如果父母要求,则独立评估评审人亦应参加IEP会议。[Cal. Gov. Code Sec.7572(c)(2).]
(9.8) 特殊教育正当程序和合规申诉程序是否适用于与CCS之间存在的分歧或问题?
您和CCS就您孩子的CCS服务资格(或CCS所提供的服务数量或类型)所发生的分歧可通过特殊教育正当程序体系予以解决。[Cal. Gov. Code Secs.7572(c)(3) & 7586(a).]所有正当程序听审要求将会导致与所有责任州或本地机构之间进行听审。[Cal. Gov. Code Sec.7586(c).]
如果非教育机构未能遵守机构间规定或未能提供学生IEP内规定的各项服务,则您可以诉诸合规申诉程序。[2 C.C.R.Sec.60560; 5 C.C.R.Sec.4650(a)(7)(D).]参见第6章 – 正当程序/合规程序方面的信息。
此外,当您孩子IEP内所列服务因为机构应提供或支付服务费的争议而无法提供时,您可以通知Superintendent of Public Instruction或健康和人员服务局(Health and Human Services Agency)秘书处该等未能提供服务的行为。[Cal. Gov. Code Sec.7585.]
Superintendent of Public Instruction California Department of Education
1430 N Street
Sacramento, CA 95814
健康和人员服务局(Health and Human Services Agency)秘书处
1600 Ninth Street, Room 460
Sacramento, CA 95814
您应书面通知学区该等未能提供您孩子IEP内服务的行为。 在您的通知函中,应明确列述未能向您孩子提供的服务。 在发送服务未能提供通知时,应随附IEP复本(或调解协议或正当程序听审决定)。当机构收到通知时,其必须转交另一机构。双方必须在15日内会见,解决该问题。您必须在该会议起10日内接收书面决议。如果您不满意该决议,则您可以向行政听审办(Office of Administrative Hearings,OAH)局长提出申诉。
如果机构无法解决该事宜,则其必须将争议提交OAH局长解决。局长有30天时间出具一份决定,该决定对所有各方均具有约束力。如果您孩子在您提出通知时从任何机构处收到服务,则在争议解决期间,必须继续提供该等服务。[Cal. Gov. Code Sec.7585; 2 C.C.R.Secs.60600 & 60610.]应在任何机构收到通知之日起60日内,完成整个过程。未经非教育机构推荐,如果服务包含在IEP内,则该等争议仅在您和学区之间产生。不得使用上述通知程序。应使用上述合规申诉程序。
(9.9) 非教育机构(CCS)能否在未获得我同意的前提下,变更写入我孩子IEP内的某项服务?
不能。在变更或停止您孩子的服务前,需获得您的书面同意。 必须举行IEP会议,以便变更或停止所签署的IEP内包含的服务。[Cal. Ed.Code Sec.56343(b).] 此外,联邦法律要求:公立机构(包括学区或CCS)必须在其提议启动或变更您孩子的身份识别、评估或教育安置前,或提供免费且适当的公立教育(free appropriate public education,FAPE)(包括相关服务)前,发出合理通知。[34 C.F.R. Sec.300.2.]该等事先书面通知必须:
(1) 描述机构提议采取的措施,以及采取该措施的原因;
(2) 描述应考虑的替代措施以及拒绝原因;
(3) 提供所提议措施基于的每项评估、程序、测试、记录或报告的描述;和
(4) 描述您质疑所提议措施的权利,其中包括服务的减少或终止事宜。[34 C.F.R. Secs.300.503 & 300.504.]
任何所提议的服务变更均应遵守IEP程序和正当程序(如有必要)。 在正当程序未决期间,您孩子必须继续接收在所提议变更前正在提供的各项服务。[20 U.S.C. Sec.1415(j); 34 C.F.R. Sec.300.518(a); Cal. Ed.Code Sec.56505(d).]参见第4章 – IEP程序方面的信息。
(9.10) 哪些学生可以从CCS处接收职业或物理治疗服务?
在学区对学生进行评估后,如果IEP团队怀疑学生可能需要职业或物理治疗(出于医疗和教育原因),则团队可以将其转交给CCS,进行OT或PT评估。[Cal. Gov. Code Secs.7572(a) & 7575(a)(1).]只有因医疗原因而需要这些治疗的学生会从CCS处收到服务。如果IEP团队并不认为存在医疗治疗需求或CCS不相信学生因为医疗目的而需要治疗,在教育需求的前提下,学生将从学区接收治疗。 CCS和学区必须在推荐或拒绝OT/PT服务前,执行适当的评估。[Cal. Gov. Code Sec.7575(a)(2).]
医疗必要性指需要该等治疗,以实现或预防功能能力的进一步丧失,或减少身体残障的发生几率以及降低其严重性。[2 C.C.R.Sec.60300(n).]除了治疗医学需求外,您孩子还必须满足CCS医疗问题资格要求。特殊教育学生的常见问题包括:大脑麻痹、神经肌肉疾病(导致肌肉无力和萎缩),例如:脊髓灰质炎、肌无力、肌肉萎缩症和慢性肌骨骼病、畸形或伤害,例如:骨脆症、关节弯曲、风湿性关节炎、切断,以及来自烧伤的挛缩。[2C.C.R.Sec.60300(j).] 相关法规中列出了符合CCS的OT或PT治疗的其他问题。[22 C.C.R.Secs.41515.1 and following.]
CCS评估着重于解决功能性生活能力缺陷或身体限制,而并不是学习或其他教育任务。对于某些特殊教育学生,这些能力和任务可能经常会重叠。首先要在IEP会议中评估,然后讨论这些重叠能力,以便IEP团队(包括CCS)编制适当的年度目标/基准。
与CCS相比,联邦和州特殊教育法律具有较广的OT/PT资格标准。根据“教育必要性”标准,要帮助学生从特殊教育中受益,则应提供OT/PT。[34
C.F.R. Sec.300.34(a).]根据联邦法律的规定,物理治疗是合格理疗专家提供的各项服务。[34 C.F.R. Sec.300.34(c)(9).]联邦法律将职业治疗定义为合格职业治疗专家提供的服务,具体包括:改善、发展,或恢复因为疾病、受伤或丧失而受损或失去的功能;改善独立执行任务的能力(在功能受损或丧失的前提下);以及通过早期干预预防功能的首次或进一步损伤或丧失。 [34 C.F.R. Sec.300.34(c)(6).]
(9.11) 学生可从CCS处收到哪些机构间服务?
CCS 服务包括:1)治疗——个人或小组性职业或物理治疗;2)咨询 —— 职业或物理治疗学家向父母、关护人、校方人员或其他医疗服务提供人提供与治疗活动相关的信息和指导;以及3)监督 ——学生身体状况的定期再评估和父母以及校方所提供治疗活动的评审,以及治疗方案的更新。[2C.C.R.Sec.60300(k).]
(9.12) 我孩子如何获得CCS转诊、评估和服务?
在IEP团队向CCS做出转诊后,CCS必须确定学生是否符合CCS服务资格,如符合资格,CCS必须遵守特殊教育评估程序和时限。如果CCS裁定学生不符合资格,则CCS评估程序应停止。但是,学区届时应评估学生,以确定是否出于教育目的而需要这些服务。
如果治疗评估认定您孩子需要CCS项目服务,则机构应编制一份报告和治疗方案,供在IEP团队会议上进行讨论之用。
该报告和方案必须包含下述信息:
(1) 您孩子当前功能表现级别的陈述;
(2) 所提议的功能目标,以期实现可衡量的功能变更,或服务推荐,以防止现有功能丧失,以及将最新进度形成文件;
(3) 我孩子需要的特定相关服务,包括:治疗类型、干预、治疗、咨询和监督;
(4) 相关服务所提议的启动、频率和期限;以及
(5) 所提议的医疗评估日期。[2 C.C.R.Sec.60325(a).]
学区届时应召集IEP会议。 如果父母同意CCS报告和治疗方案,则应将CCS推荐的服务包含在IEP内。此外,团队应编制与报告内所识别的各项活动相关的IEP目标。[2 C.C.R.Sec.60325.]亦必须将服务启动日期、频率、地点和期限写入IEP内。[20 U.S.C. Sec.1414(d)(1)(A)(i)(VII); 34 C.F.R. Sec.300.320(a)(7); Cal. Ed. Code 56345(a)(7).]
如果CCS决定:因医疗原因,您孩子不需要OT或PT,则其必须向您和学区提供评估报告的复本。该报告解释了该等决定的原因。[2C.C.R.Sec.60320(i).] 此外,CCS必须提前五天以书面形式告知您关于服务增加、减少、停止或变更的决定,届时,必须召集IEP会议。[2C.C.R.Sec.60325(c).]
如果您获得私人医生的儿童转诊(用于治疗评估),任何该等私人转诊必须包含下述信息:
(1) 所诊断的神经肌肉、肌骨骼或身体残障问题;
(2) 转诊医生的治疗目标;
(3) 确定这些目标的基础,包括:他们将如何改善或改进学生的状况;
(4) 学生医疗问题(满足其特殊教育需求)和相关服务之间的关系;以及
(5) 任何相关医疗记录。[Cal. Gov. Code Sec.7575(b).]
(9.13) 0-5岁残障学生能否接收AB 3632项下的各项服务?
是的。学区不得将儿童转交CCS ——CCS不得仅因他们年轻而拒绝对其进行评估。不满三岁的儿童(经由IDEA的Part C)和3-5岁的儿童(经由IDEA的Part B)符合AB 3632服务资格。[Cal. Gov. Code Sec. 7584; Cal. Ed.Code Sec.56026(c).]该年龄段儿童是否实际需要OT/PT服务(以便接收教育福利)是CCS评估应列述和IEP团队应决定的问题。
(9.14) 将AB 3632服务写入IEP后,CCS能否延迟提供这些服务?
不能。必须尽快开始提供相关服务。[34 C.F.R. Sec.300.323(c)(2); Cal. Ed.Code Sec.56344(b).] 如果您孩子的IEP中规定了OT/PT服务,但CCS拒绝提供这些服务,则联邦法律规定应由学区提供这些服务。[20 U.S.C. Secs.1412(a)(12)(A) & (B).] 可通过机构间争议解决程序来解决CCS和学区就服务启动责任所发生的异议。[Cal.Gov. Code Sec.7585.] 此外,CCS不得根据学生残障的严重程度延误提供服务。其IEP规定可享有OT/PT服务的学生有权立即接受这些服务。[34 C.F.R. Sec.300.323.]
(9.15) 我孩子被一公立机构安置在另一州的设施内,但该行为并不是通过学区或其他教育机构做出的。哪些人负责其教育、居住和治疗成本?
在本地学区、特殊教育本地计划区域(SELPA)或县教育办未参与的情形下,将您的残障子女(或被怀疑具有残障的子女)安置在州外设施的公立机构(非教育机构),必须承担您孩子在其他州的居住安置、特殊教育项目和相关服务的成本——除非州或其他州的本地机构承担该等责任。[Cal. Gov. Code Sec.7579(d).]
(9.16) 我孩子被临时安置在另一县的精神病医院,并可能需要居住治疗设施环境。哪些人负责教育服务?
被安置在公立医院、州持照儿童医院、精神病医院、私人医院或医疗性健康设施的特殊教育学生由学区、医院或该设施所在的SELPA或县教育办承担教育责任。[Cal. Ed.Code Sec.56167.]SELPA可能包括某个或多个学区,或县教育办。
(9.17) 如果学生需要居住治疗并从教育中受益,其必须受法院的保护吗?父母必须支付部分居住治疗成本吗?
不是。为从教育服务中受益,如果需要居住护理,但是您孩子却受法院保护,则视为违反联邦法律。[请参见, Christopher T. v. San Francisco Unified School District, 553 F. Supp.1107 (N.D. Cal. 1982).]此外,如果通过IEP程序做出安置,且该等安置是提供特殊教育和相关服务所需的,则不得要求父母支付部分居住治疗成本。[34 C.F.R. Sec.300.104.]
(9.18) 法院判令的居住安置与IEP安置有何不同?
如果您的孩子受到法院保护,则法院(而非您)应就您孩子的安置地点做出决定。法院可酌情允许您保留教育权利,以便您在居住场地处参与IEP程序,前提是:您孩子正在接受特殊教育。作为依赖程序的一部分,在安置期间,您可能会丧失父母权。
在安置成本的金融责任方面,存在一种关键性不同。通过IEP程序进行安置,不得给父母招致任何成本。法院安置的成本由法院承担。但是,法院必须在裁定父母有力量可偿还的基础上,以支持令的形式,从父母处收回该等费用。[Cal. Welf.& Inst. Code Sec.903.]这可能会给父母招致重大财务负担,除非家庭收入满足最低额标准。为教育目的,如果需要居住安置,则这些措施将违反联邦法律规定的“无费用”要求。[20 U.S.C. Sec.1401(9)(A) and 1401(29).]
如果通过IEP程序将您的孩子安置在居住治疗设施内,将向您提供法律所保证的所有学生和父母权利和保护。 未经您批准和书面同意,不得向您孩子提供安置或服务。
儿童所在学区(而非父母所在学区)负责实施法院安置儿童的IEP。由做出安置的学区(通常为父母所在的学区和/或县)负责IEP安置的儿童。
(9.19) 我孩子的案子一直在少年法院悬而未决。我能采取措施来避免法院判令的居住设施所产生的后果(或将后果降至最低)吗?
是的。您可以说服法官在IEP程序未决期间延迟做出安置。您也可以主张:IEP安置不仅仅符合您的利益,也符合法院的利益——允许法院避免招致财务和法律责任。 您也可以告知法官:法院安置可能延误或防止实施相关服务。如果您已向学区做出合适的居住安置转移,这将具有一定的帮助作用。
如果法官坚持安置您的孩子,则您可以至少尝试去说服法院,允许您保留教育权,以便您继续参与您孩子的教育规划。如果法院做出安置,在情形发生变化时,您可以提出请求,申请变更或修改居住安置判令。任何人均可提出该请求。
由于您孩子当前涉及法院系统,可委派了解IEP程序或获得特殊教育律师协助的私人律师或公设辩护人进行辩护。
(9.20) 法院将我孩子安置在青少年设施内。哪些人负责向其提供服务?
县教育办负责管理和运营青少年法院学院、青少年法庭、青少年收容所、日间护理中心、农场或营地,以及县社区医院。[Cal. Ed.Code Secs.48645.2 & 56150.]县学校监督人可就该等责任与县监督人委员会签署合同。此外,各SELPA必须编制一份本地计划。该计划应描述协调和为青少年法院学校或县社区学校内安置的学生提供服务所适用的程序。[Cal. Ed.Code Sec.56195.7(g).]您应获得该本地计划的复本。
如果未遵守特殊教育法律或SELPA计划,或SELPA并未描述服务协调和提供事宜,则您可以就该县向CDE提出申诉,以迫使其遵守法律规定。您也可以考虑就相关县和/或SELPA提出正当程序诉讼。参见第6章 – 正当程序/合规程序方面的信息。
(9.21) 如果我孩子交付给California Youth Authority,则其是否可以继续接收特殊教育服务?
是的。青少年法院不得责令特殊教育学生前往Division of Juvenile Justice(前身:California Youth Authority),直至向Division of Juvenile Justice提供该学生的IEP。此外,法院必须确保:该学生的监护官与青少年法院学校、县教育办或SELPA的相关人员进行交流,以确保顺利转交IEP。[Cal. Welf.& Inst.Code Sec.1742.]
(9.22) 法院能否帮助我为我的孩子获得特殊教育服务?
如果孩子受法院监护(在父母虐待或忽略的情形下),则法官可以做出一切合理判令,负责孩子的护理、监督、监护、抚养和支持。法官不得单方面责令学区让学生符合特殊教育服务资格。但是,法官可责令任何机构出庭,例如:学区,其判定未能满足其法律义务——向孩子提供服务,比如:特殊教育服务享受权或遵守AB 3632规定。[Cal. Welf.& Inst.Code Secs.362 & 727.]
(9.23) 当我孩子年满18岁时,AB 3632服务是否将会终止?
不会。根据联邦和州特殊教育法的规定,学生在年满22岁或收到中学文凭前,仍可获得特殊教育和相关服务(例如:来自CCS的服务)。CCS必须使用与学区相同的年龄资格要求。[34 C.F.R. Secs.300.2(b)(1)(iii) & 300.102; Cal. Ed.Code Sec.56026; Cal. Gov. Code Sec.7584; 2 C.C.R.Sec.60010(q).]
(9.24) 对于终止父母权利的特殊教育学生或无父母参与其生活的特殊教育学生,谁将为其做出决策?
当无人以残障学生父母行事时,学区或青少年法院必须任命一名成人,负责做出教育决定。在AB 3632内,该成年负责人称为“代父母”。
该个人,通常为志愿者,由学区任命,在IEP程序中代表学生,前提是满足如下一项或多项条件:
(1) 学生受法院保护或监督;法院拥有有限的父母或监护人权利,可以做出教育决定;法院未任命成年负责人在IEP程序中代表学生。
(2) 未识别学生的父母。
(3) 在采取合理措施后,学区未能定位父母所在位置。
学区必须采取“合理措施”,在确定需要代父母后30日内任命代父母。此外,学区任命的成年负责人不得与学生之间存在利益冲突。冲突指可能限制或阻碍服务辩护能力的任何权益(其中,提供该等服务,可确保学生享有FAPE)。[Cal. Gov. Code Secs.7579.5(a) & (i).]
如果学生受限于青少年法院的授权,则法官可任命某人,为法院的被监护人做出教育决定。如果父母仍为学生生活的一部分,则法院可以将该等决策授权留给父母。但是,法院有权通过法院判令限制父母在教育决策方面的授权,但仅限于保护学生的必要范围内。
如果法院限制父母的教育权利,则其亦必须任命一名成年负责人,做出教育决策,直至发生下述事宜:
(1) 学生年满18岁(除非其选择将其教育决策权转让给其他人或法院裁定学生“无行为能力”);
(2) 另一成年负责人被任命做出教育决策;
(3) 恢复父母的决策权;
(4) 为学生任命监护人或管理人;或
(5) 学生安置在长期抚养护理中心,且其寄养父母被授予教育决策权。
就像学区一样,法院亦必须任命成年负责人。该人与学生之间不得存在任何利益冲突。就法院而言,利益冲突指可能限制或阻碍做出教育决策的任何权益。该成年负责人不得就做出该等决策接收任何报酬或律师费。[Cal. Welf.& Inst. Code Secs.361(a) & 726(b).]
(9.25) 哪些人可以作为代父母,以及他们的职责又是什么?
如果未能识别父母,或在采取合理措施后,学区无法确定父母位置,则学区必须为非法院被监护人的学生任命代父母。[34 C.F.R. Sec.300.519(a); Cal. Gov. Code Secs.7579.5(a)(2) & (3).]学区必须首先任命一名亲属关护人(例如:祖父母或其他愿意作为孩子父母的亲属)作为代父母。如无亲属关护人,学区必须寻找一名寄养父母或法院任命的乐意担当的专门辩护人(CASA)。如无寄养父母或CASA,学区可以选择代父母。如果学生的代父母为一名亲属关护人或寄养父母,且离开代父母的家如有必要,学区必须任命新的代父母,以确保充分代表权。[Cal. Gov. Code Sec.7579.5(b).]
法律允许退休教师、社工或监护官(非从事学生教育或护理的公立机构的工作人员)担任代父母。也可任命私立机构的员工,前提是:该机构并不向学生提供教育服务。符合代父母资格的人员不属于学区员工,即便学区就其服务向代父母支付薪酬。[Cal. Gov. Code Sec.7579.5(j).]
如果某人与学生之间存在利益冲突,则学区不得任命该人作为代父母。利益冲突指可能限制或阻碍服务辩护能力的任何权益(其中提供该等服务可确保学生享有FAPE)。如果可行,代父母应对向其分配的学生具有文化敏感性。[Cal. Gov. Code Secs.7579.5(e) & (i).]
代父母拥有特殊教育学生的父母或监护人的一切权力。他可以同意IEP、非紧急医疗服务、精神健康治疗,以及职业或物理治疗服务。[Cal. Gov. Code Sec.7579.5(c).]
尽管代父母拥有完整的父母授权,但仅要求其约见儿童一次。为履行该角色,代父母应多次约见学生,参见IEP会议,评审学生记录,并与教师和参与学生教育的其他人进行咨询。 法律允许所有这些互动和活动。代父母必须遵守联邦和州学生记录保密法律,在与相关人员分享信息时可使用其酌处权。[Cal. Gov. Code Secs.7579.5(d) & (f).]
(9.26) 被任命的代父母的服务期限是多久?
代父母可以代表学生,直至其不再需要特殊教育或年满18周岁为止;直至任命另一成年负责人代替代父母为止;或者,恢复父母做出教育决策的权利为止。[Cal. Gov. Code Sec.7579.5(k).]但是,如果在18岁时,学生选择不做出其自有教育决策,或法院认为其无行为能力而无法做出这些决策,则代父母可以保留原位,学生可指定另一成年人作为教育代表。如果代父母无力正确履行其义务或与学生之间存在利益冲突,则学区必须替换该代父母。[Cal. Gov. Code Secs.7579.5(h) & (i).]
如果学生生活中的某个人——例如:护理设施运营者、社工、监护官、寄养父母或其他辩护人——认为:代父母未能服务于学生的权益,更多服务于学区或另一学生服务机构的权益;其可以要求学区任命另一代父母。如果学区拒绝,则法律允许学生(法院的被监护人、脱离父母而独立生活的未成年人,或未识别或定位其父母)提出正当程序,来质疑代父母的合适性。但是,学生可以在行政法法官决定如下事宜后提出,即:学区未能任命代父母或已任命一名存在利益冲突的人员。[Cal. Ed.Code Sec.56501(a).]
(9.27) 我是一名特殊教育学生的寄养父母。我有哪些权利?
州和联邦法律认可寄养父母的权利,在父母的教育权利被终止后,可以在IEP程序中代表父母。[34 C.F.R. Secs.300.30(a)(2) & (b); Cal. Ed.Code Sec.56028(a)(2).]此外,California法律明确规定:在学区任命代父母时,寄养父母必须享有优先权(在亲属关护人之后,但在CASA之前)。[Cal. Gov. Code Sec.7579.5(c).]
(9.28) 我是一名特殊教育学生的祖父母,孩子现在与我生活在一起。在特殊教育程序中,我是否有权担任“父母”?
如果您的孙子女与您生活在一起,根据联邦和州法律,祖父母有权在IEP和其他特殊教育程序中担任父母。事实上,代替亲生父母或养父母的个人(与孩子生活在一起)亦可以担任该角色。其中包括继父母、其他亲属关护人、监护人等等。[34 C.F.R. Sec.300.30(a)(4); Cal. Ed.Code Sec.56028(a)(4).]父母或监护人可以指定另一成年人代表学生。[Cal. Gov. Code Sec.7579.5(n).]
(9.29) 监护官或社工能否在无父母同意的前提下参加IEP会议?
监护官或社工并不在IEP团队规定成员名单之内。 [20 U.S.C. Sec.1414(d)(1)(B); 34 C.F.R. Sec.300.321; Cal. Ed.Code Sec.56341.]但是,如果在邀请人看来,他们具有特殊专家知识或了解您的孩子;在学区或代父母邀请时,他们可以参加IEP。[Cal. Ed.Code Sec.56341(b)(6).]
(9.30) 现行监护官或社工能否作为代父母,以及就IEP授权适用于我孩子的各项服务?
不能。California允许退休教师、社工或监护官(非从事学生教育或护理的公立机构的工作人员)担任代父母。[Gov. Code Sec.7579.5(j).]如果议会将社工和监护官排除在学校“代父母”任命人之外,则议会并不希望法院任命这些个人担任特殊教育学生的代理决策者。
此外,州和联邦特殊教育法律禁止州担任父母角色(前提是:孩子为该州的被监护人)。[Cal. Ed.Code Sec.56028(c); 34 C.F.R. Secs.300.30(a)(3) & 300.519(d)(2).]
(9.31) 除CCS代理机构外,是否还有适用于AB 3632项下特殊教育学生的其他机构间服务?
就Medi-Cal合格学生(需自家进行教育)而言,Medi-Cal项目可通过居家健康助手提供生命支持医疗设备,从而让儿童上学。该项服务的时间仅限于儿童在校或通勤时间。学生的状况必须为:其需要护士、居家健康助手或父母(或者其他经过专门训练的成年人)个人协助或护士的协助或关注,从而使其有效。为该服务之目的,儿童必须需要“生活支持医疗服务。”这意味着儿童依赖某种医疗技术或设备。该技术或设备可补偿关键身体机能的正常使用损失,需要每日熟练护理关护,以避免进一步残障或死亡。[Cal. Gov. Code Sec.7575(e); 2 C.C.R.Sec.60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