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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 如果学区对我孩子使用紧急行为干预,例如:身体限制,则学区必须采取哪些措施,我们应该怎么做呢?

(15.6) 如果学区对我孩子使用紧急行为干预,例如:身体限制,则学区必须采取哪些措施,我们应该怎么做呢?

如果学校对您孩子使用紧急行为干预,则学区必须在一个学校日内通知您该等事宜。[Cal. Ed. Code Sec.56521.1(e).]学区亦应填写行为紧急报告,其中应使用与导致使用该等紧急行为干预措施相关之事件的信息,并描述该等干预措施的使用情况。学区必须将此置于您孩子的学校档案中。[Cal. Ed. Code Sec.56521.1(e).]除非您要求提供,否则,学区无需向您提供该报告复本。如果您知悉您孩子被采取紧急行为干预措施,则您应提出该报告的书面申请。

如果您孩子没有PBIP(亦称BIP),则学区必须在紧急干预措施起的两日内安排IEP会议,以确定是否需要FBA,以及在进行评估时,您孩子是否需要紧急行为计划。[Cal. Ed. Code Sec.56521.1(g).]如果您孩子拥有PBIP或BIP,则学区必须安排IEP会议来评审和修订该计划,前提是:学校因为您的孩子涉及计划未包含的行为,或您孩子的计划无法解决该行为而对您孩子采取紧急行为干预措施。[Cal. Ed. Code Sec.56521.1(h).]

如果您知悉:您孩子的学校对您孩子采取某种紧急行为干预措施,例如:限制或隔离,则您应提醒学区安排IEP会议为您孩子编制新的或经修订BSP的义务。如果学区并未这样做,则我们推荐您提出合规申诉。您亦可以提出IEP评审书面申请,列述紧急行为干预的使用情况。学区必须在您学区收到您书面申请之日起30日内举行IEP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