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患有联邦法律规定的符合条件的残障外,您的孩子还必须“需要特殊教育和相关服务。” [34 C.F.R. Sec.300.8(a).] 例如,如果您的孩子在教育方面退步——甚至可能不及格——因为需要展期和/或间歇性的居家或住院指导服务,为符合资格之目的,他可能“需要”特殊教育。除了学习和健康状况外,学校还必须考虑您孩子的情绪健康或其他状况是如何以不利方式影响其非学习表现的。
根据州法律的规定,如果您孩子患有需要专业指导和服务(无法在修改常规学校项目的前提下提供该等指导和服务,旨在向学生提供FAPE)的损伤,则您孩子符合条件。 [Cal. Ed. Code Sec.56026(b).]
高于平均的智力或学习能力本身并不会剥夺学生接收特殊教育的资格。 [Corchado v. Board of Education 86 F. Supp.2d 168 (W.D.N.Y.2000); Letter to Ulissi 18 Individuals with Disabilities Education Law Reporter (IDELR) 683 (U.S. Department of Education, Office of Special Education Programs (OSEP) 1992).] 因此,即便学生可能具有超出平均的智力或学习能力,但是,您仍声明:按照OHI划分类型,学生的问题仍会对其教育表现具有不利影响。 不管其智力或能力如何,学生的问题必须对学生的教育表现具有不利影响,从而使其符合特殊教育服务条件。参见第3章 – 合格性标准方面的信息,以及上述问题7,获取与OHI和“不利影响”相关的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