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学校对您的孩子使用紧急干预措施,则学区必须在一个教学日内通知您该等事宜。1学区还应填写行为紧急情形报告,其中包括以下信息:导致使用紧急干预措施的事件经过、您孩子的姓名与年龄、事发地点、涉事工作人员或其他人员姓名、您的孩子是否有 BIP、事件具体描述、所采用的干预措施,以及您的孩子或他人所受伤害的详细情况。学区必须将此置于您孩子的学校档案中。1学区不得向您发送该报告副本,除非您要求获取该副本。如果您知悉您孩子被采取紧急干预措施,则您应提出该报告的书面申请。
如果您孩子没有 PBIP(亦称 BIP),则学区必须在紧急干预措施起的两日内安排 IEP 会议,以确定是否需要 FBA,以及在进行评估时,您孩子是否需要紧急行为计划。2如果您的孩子拥有 PBIP 或 BIP,则学区必须安排 IEP 会议来评审和修订该计划,前提是学校因为您的孩子涉及计划未包含的行为,或您孩子的计划无法解决该行为而对您孩子采取紧急行为干预措施。3
如果您知悉您孩子的学校对其采取某种紧急行为干预措施,例如限制或隔离,则您应提醒学区安排IEP 会议为您的孩子编制新的或经修订 BSP 的义务。如果学区未如此行事,我们推荐您提出合规申诉。您亦可以提出 IEP 评审书面申请,列述紧急行为干预措施的使用情况。学区必须在您学区收到您书面申请之日起 30 日内举行 IEP 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