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康复法案》(Rehabilitation Act)第 504 节以及《美国残障人士法案》(Americans with Disabilities Act, ADA)禁止涉及学生残障的任何恐吓或滥用行为,这种行为为该学生带来一种敌意环境,让其失去自己有权获得的教育、服务和各项活动。如果这种行为严重且具有持续性和普遍性,则该等行为属于违法行为。但是,如果行为严重,哪怕只有一次,也构成违反法律。1
骚扰包括不同的形式——口头;非口头以及身体威胁性、伤害性和屈辱性,即便学生未显示出有形影响,也存在骚扰。蔑视性评论、妨碍通道、不当身体限制和拒绝参加学校活动(例如:实地考察和学校会议)因为满足标准而视为非法骚扰行为。2
一旦学校或教育机构知晓,或理应知晓存在骚扰/欺凌行为,其必须立即采取全面措施:查明事件真相、制止骚扰行为、消除充满敌意的环境及其影响,并防止此类骚扰再次发生。 3
民权办公室 (Office for Civil Rights, OCR) 还明确表示,为消除骚扰行为而采取的适当应对措施可包括:将受害者与被指控的骚扰者进行隔离、为受害者和骚扰者双方提供心理咨询、对骚扰者采取纪律处分、为校方人员及更广泛的校园群体提供相关培训,以及制定并向全校发布反骚扰的新政策与流程。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