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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学龄前教育服务的目的是什么?

(13.2) 学龄前教育服务的目的是什么?

加州州议会规定:这些为适用于儿童“典型环境”中提供的学龄前教育计划所带来的利益,其中需要积极的父母参与:

  • 大大减少任何残障条件的潜在影响,并帮助防止出现次要残障条件;
  • 在下述发展领域内,产生重大收益:身体、认知、语言、社会心理和自理;以及
  • 减少家庭压力、社会依赖性和寄居机构,以及对特殊日间课程安置的需求(在孩子达到学龄后)。

[Cal. Ed.Code Sec.56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