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lifornia 内的学区和区域中心负责向符合资质的 3 岁以下婴幼儿提供早期干预和教育服务。发展服务部 (Department of Developmental Services, DDS) 将作为牵头机构,负责州范围内服务交付系统的管理和协调。1
California 教育部 (California Department of Education, CDE) 负责管理各项服务,并向满足下述标准的婴幼儿提供教育项目:
- 仅具有“低发生”残障 —— 少于学校人口 1% 发生的状况,其中仅为视觉、听力或严重外形缺陷,或这些状况的组合;和
- 要求提供强化型特殊教育和服务。2
当地区域中心负责向所有其他符合资质的婴幼儿(包括具有发展延迟或处于延迟风险的儿童)提供早期干预服务。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