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FSP应以书面形式编制,并应包括下述内容:
- 婴幼儿现行发展级别的描述声明;
- 家庭关注事宜、优先事宜和资源的描述声明;
- 预期主要结果,以及结果评估标准、程序和时限的描述声明;
- 具体服务(包括频率、数量和交付方法)的描述声明;
- 早期干预服务提供所在“自然环境”的描述声明,包括无法在自然环境中所提供服务范围的管辖;
- 服务开始日期及预计的服务时长、持续时间和频率;
- 负责提供所识别服务之机构的名称;
- 服务协调人的姓名;和
- 向其他相关服务的过渡计划。 1
家长/监护人/其他教育权利持有人必须签署 IFSP,同意开始提供服务。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