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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4) 在过渡-规划会议上将会发生什么? 

(12.24) 在过渡-规划会议上将会发生什么? 

联邦法律要求家长/监护人/其他教育权利持有人、学区和区域中心(如果学区不是牵头机构的话)应讨论可能的学前特殊教育服务以及这些过渡措施,包括: 

  1. 涉及未来安置和与儿童过渡相关之其他事宜(包括家长/监护人/其他教育权利持有人培训)的讨论; 
  2. 就服务交付的变化和调整至新环境,让孩子做好相应准备而需要的程序;以及 
  3. 如何向学区传递相关信息和记录。1 

此外,州法律要求: 

  1. 向家长/监护人/其他教育权利持有人提供与社区资源相关的信息; 
  2. 应将与孩子相关的信息发送给学区,包括 IFSP(经家长/监护人/其他教育权利持有人同意),以及学区和区域中心所做的必要评估(以确定其资质性)和评估完成时间; 
  3. 确定执行最终 IFSP 评审的预计日期; 
  4. 采取相应措施来确保在足够时间内接受向学区提出的转介申请,并在儿童三岁前实施 IEP; 
  5. 向学区提出的转诊不应晚于儿童满 2 岁 9 个月,或在学区服务休息前(如果儿童在该休息期内将年满 3 岁);和 
  6. 确定负责举行 IEP 和最终 IFSP 会议的人员。2 

为避免在编制和执行 IEP 中发生延误以及服务空缺,家长/监护人/其他教育权利持有人应知悉并跟进引起该等过渡的各项措施,以便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 

  1. 34 C.F.R. Sec.303.344(h).[]
  2. 17 C.C.R.Secs.52112(c) &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