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3.1) 规定学龄前教育服务的联邦法律是什么?
- (13.2) 学龄前教育服务的目的是什么?
- (13.3) 所有学区是否负责全权实施适用于3-5岁儿童的各项服务?
- (13.4) 3-5岁残障儿童的资质标准包括哪些?
- (13.5) 我的孩子是否满足“仅语言”类型下的特殊教育资质?
- (13.6) 如果我认为我的孩子需要服务,我应该联系谁?
- (13.7) 对于接收早期干预服务的儿童,当孩子年满3岁时,将会发生什么?
- (13.8) 在过渡规划会议上,将讨论哪些内容?
- (13.9)我的孩子现在正在接收早期介入服务。在我们的首次IEP会议上,学区对特殊教育服务需求向我提出异议。她将继续接收早期介入服务,直至解决异议?
- (13.10) 可以向我学龄前孩子提供哪些特殊教育服务?
- (13.11) 我的孩子是否有权获得相关服务例如行为服务和职业/身体疗法?
- (13.12) 由谁来决定我孩子的计划日长度,以个人或小组形式提供学龄前服务?
- (13.13) 如果我的孩子满足特殊教育服务,在哪里可以接收 该等服务?
- (13.14) 我孩子是否能参加与非残障儿童举行的教育活动?
- (13.15) 学区是否支付在私立幼儿园内的学费?
- (13.16) 关于适用于我孩子的服务,是否存在“等待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