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如果临时疾病或问题实质上限制儿童的重要生活活动较长时间,则其受ADA保护。这种保护适用于实际患有残障和具有残障记录的儿童。1类似地,偶发性或减轻性疾病属于 ADA 项下的一种残障类型,前提是:活跃时,实质上限制主要生活活动。2
根据第 504 节的规定,如果儿童患有任何这些问题,都会受到公平保护。ADA 标准,包括其残障定义,已整合入第 504 节。3照此,患有这些问题的儿童都会受到保护,不得因为其残障而对其歧视。4其亦有权:
- 合理的便利项目,以便与无残障儿童一样平等访问学校项目;或
- 特别教育和相关服务,以便获得免费适当的公共教育 (free and appropriate public education, FAPE)参见保护残障学生 (Protecting Students with Disabilities),123 LRP 33181 (OCR 07/18/23)。
关于临时疾病或问题是否在实质上且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限制主要生活活动的决定,应酌情做出,其中应考虑:
- 损伤的持续时间或预期持续时间;和
- 该问题实际上限制主要生活活动的范围。参见保护残障学生 (Protecting Students with Disabilities),123 LRP 33181 (OCR 07/18/23)。
关于“延长期限”,并无成文规定。但是,民权办公室 (Office for Civil Rights, OCR) 已规定各学区不得僵硬性地解释该规定。例如,OCR 认定,当儿童因为严重断腿而连续使用四个月轮椅时,California 学区应针对第 504 节便利项目对儿童进行评估。5
在一封意见函中,OCR 就四肢断裂问题提供下述分析,可作为其他情形下的一项指导:
第 504 节和 ADA 都未规定仅涉及“终生”残障。答案取决于断肢是否构成一项损伤,且严重限制主要生活活动。损伤的严重性涉及其严重程度及其持续时间两方面。其范围取决于在各种情形下对所有事实的评估。
例如,惯用右手的学生左臂断裂,其中该等断裂会正常治愈且无任何并发症。由于损伤将在短期内治愈,即便在最坏阶段也不会防止学生上学或做书面作业,因此这不会构成一项残障。
另一方面,学生断腿,由于发生并发症和手术,可能会延误康复,整个残障期限将会持续数月。在该例中,由于损伤防止该学生行走,不会在该等伤害通常所需的期限内治愈,因此包括该等问题。此外,由于时间较长,足以严重影响该学生的教育项目。
关于可能构成第 504 节和 ADA 项下残障的特定临时损伤,并无硬性规定。因此,不可能列出属于残障的所有问题。学校必须酌情评估这些问题。经评估,如果学区认定:该问题构成残障情形,则学校必须评估该学生的需求,以确定所需支持服务(如有)。但是,该评估并无需是广泛型或耗时型的,但足以确定儿童为持续接受适当教育所需的服务或协助。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