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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 残障学生的完全融入计划指标

(M) 残障学生的完全融入计划指标

如下特征为适用于残障学生的完全融入计划指标。这些指标可作为融入规划指导,亦可作为维持长期、融入或支持教育完整性的一种方式。

  1. 学生应在其常规就读学校、磁石学校或所选学校(当无残疾学生可选择这些学校时)的班级中就读,且所在班级需符合其实际年龄对应的一般教育班级。
  2. 学生与其同学一起进入后续年级。
  3. 无特殊课程,除适用于所有学生的充实活动地点外。
  4. 残障类型或残障严重程度并不会预先排除完全融入相关计划中。
  5. 特殊教育和一般教育老师合作,确保:
    • 学生以班级常规成员身份参与其中;
    • 学生 IEP 目标的系统性指导;和
    • 采用核心课程和/或资料,以促进学生参与和学习。
  6. 在一般教育课堂内,支持并鼓励采用有效的教学策略(例如:合作学习、基于活动的教学、整体语言)。
  7. 对于巡回特殊教育老师的员工和学生比例应等于特殊课程比例,助手支持至少应等于特殊课堂的水平。
  8. 通过跨学科团队方法,在课堂和社区环境中,向学生提供补充教学服务(例如:交流、运动、适应性 PE)。
  9. 与一般教育人员、特殊教育人员、家长/监护人/其他教育权利持有人和相关服务人员举行定期安排的合作规划会议,以支持首次和现行计划编制和监督。
  10. 应具有经认证的员工(特殊教育老师、资源专家或其他人),负责监督和协助各类人员(例如:助手)在一般教育课堂内与学生互动。
  11. 为课堂规模孩子目的,完全参与的特殊教育学生视为课堂的一部分。
  12. 通过正式或非正式方式,根据个人情况在学校向员工、学生和家长/监护人/其他教育权利持有人提供一般能力意识。当把能力意识和一般教育课程进行整合时,非常具有时效。
  13. 对学生过渡到下一课和融入情形下的就读学校,应具有相应的计划。
  14. 学区和 SELPA 获得 Education Code 必要的豁免弃权,以实施支持教育。
  15. 支持教育措施与学区和场地级别的学校重组相互协调。

总之,所有学生均是一般教育课堂的一份子,其中一些学生需要不同等级的特殊教育支持。即为“支持教育”。该术语,与“完全融入”同义,明确确认了在一般教育课堂内提供支持服务的重要性,从而确保提供高质量的教育计划。

PEERS 1992
感谢 Dr. Wayne Sailor, “Special Education in the Restructured School” Remedial and Special Education, 12, 6 (1991).1992 年草稿
作者:Neary, T.; Halvorsen, A.;和 Smithey, L. Inclusive Education, Sacramento, PEERS Projec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