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1) 何为美国残障人士教育法(Individuals with Disabilities Education Act,IDEA)Part C(“早期干预”)?
- (12.2) California是否拥有影响婴幼儿的立法?
- (12.3) 哪些机构负责确保向婴幼儿提供服务?
- (12.4) 我的孩子可能符合学区和区域中心服务获取资质。哪个机构负责确保提供早期干预服务?
- (12.5) 在Part C项下,什么是残障婴幼儿?
- (12.6) 在California,早期干预服务 (早期启动”)的资质标准 有哪些?
- (12.7) 在早期干预项目中,何时需要获得父母同意?
- (12.8) 如何就早期干预服务做出转诊,以及哪些人可以做出转诊?
- (12.9) 如何确定早期干预服务资质?
- (12.10) 一旦查验合格,如何识别适用于我孩子和我家庭的服务?
- (12.11) 在提出评估转诊后,将在何时举行会议来确定资质以及编制服务计划?
- (12.12) IFSP是如何开发的,以及其评审频率如何?
- (12.13) IFSP中必须包含哪些内容?
- (12.14) 对于刚出生直至满三岁的儿童,Part C中都包含哪些服务。
- (12.15) 是否可以在我家中向我孩子提供各项服务?
- (12.16) 我孩子能获取哪些小组服务?
- (12.17) 如果我孩子从学区而不是区域中心处获得服务,是否存在居家和/或小组服务频率方面的限制问题?
- (12.18) 哪些人可以向婴幼儿提供早期干预服务?
- (12.19) 我得知无可用的服务提供人。我孩子能否被安排在等待名单上?
- (12.20) 是否有具体人员负责实施IFSP?
- (12.21) 服务协调人将会为我孩子和我的家庭提供哪些服务?
- (12.22) 区域中心能否要求我支付任何部分的早期干预服务费用?
- (12.23) 区域中心能否要求我使用我的私人健康保险或健康护理服务计划来支付我孩子IFSP中的医疗服务费用?
- (12.24) 我的孩子不久将满三岁,并将于下一年进入公立学校。 早期干预过渡要求都有哪些?
- (12.25) 在过渡-规划会议上将会发生什么?
- (12.26) 在参与从早期干预到学前特殊交付服务过渡中,学区的责任都有哪些?
- (12.27) 如果机构未能遵守所规定的程序,或未能提供我孩子IFSP内规定的服务,则我如何提出申诉?
- (12.28) 如果我不同意区域中心或学区的IFSP推荐,则我享有哪些“正当程序”权利?
- (12.29) 我孩子将年满三岁。在首次IEP会议上,学区不同意孩子所需的特殊教育服务。如果我提出正当程序,她是否将继续接收Early Start服务,直至解决该等异议?
- (12.30) 在正当程序听审中,将发生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