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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基本权利信息
第2章: 特殊教育权利和职责
特殊教育权利和职责 第3章 资格标准信息
特殊教育权利和职责 第4 章 IEP程序信息
特殊教育权利和职责 第5章
特殊教育权利和职责 第6章 正当程序/合规程序信息
特殊教育权利和责任第7章
特殊教育权利和责任 第8章
第9章: 机构间服务((AB) 3632)信息
特殊教育权利和职责第10章
权利和责任第11章
特殊教育权利和责任第12章
特殊教育权利和职责 第13章
特殊教育权利和责任 第14章
特殊教育权利和责任 第15 章
特殊教育权利和责任 第16章
目录
致谢
(5.37) 在我孩子有权获得居住安置前,必须将其划分为情绪紊乱型吗?
特殊教育的权利和责任 (SERR)
特殊教育权利和职责 第5章
(5.37) 在我孩子有权获得居住安置前,必须将其划分为情绪紊乱型吗?
(5.37) 在我孩子有权获得居住安置前,必须将其划分为情绪紊乱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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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为教育目的而需要居住安置的学生有权获得该等安置,并且,其学区负责其居住安置。法律并未就接收居住安置而规定特定的特殊教育合格条件。[34 C.F.R. Sec.30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