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 Close

(5.35)由于服务提供人缺席,我孩子未能收到IEP规定的相关服务,则我应该怎么做?

(5.35)由于服务提供人缺席,我孩子未能收到IEP规定的相关服务,则我应该怎么做?

最好的补救措施是预防。当团队将服务写入IEP内时,有必要讨论服务提供人缺席IEP会议一事。届时,IEP团队计划在相关服务提供人缺席时所发生的事宜,并在IEP中予以规定。

很明显,关于儿童上学(例如:交通服务或学校健康服务)或安全上学(例如:行为辅助)所需的服务,先期规划具有最关键的作用。因为学区未能提供必要的服务,而造成儿童逃学或被拒绝参与特殊活动,例如:现场参观,则是不可接受的。注意:学区应具有多项相应的计划,以确保提供替代性提供人。在经常缺席时或缺席可预见,则并不适合拒绝IEP内规定的相关服务。如果另一机构(例如:非公立机构提供人)未能提供必要的服务,则学区应负责提供该等服务。[34 C.F.R. Sec.300.154(b)(2).]

学区必须提供学生IEP内规定的服务。当学区(或公立或私立机构提供人)未能如此行事时,您可以向CDE提出合规申诉。[参见 第6章 – 正当程序/合规程序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