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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基本权利信息
第2章: 特殊教育权利和职责
特殊教育权利和职责 第3章 资格标准信息
特殊教育权利和职责 第4 章 IEP程序信息
特殊教育权利和职责 第5章
特殊教育权利和职责 第6章 正当程序/合规程序信息
特殊教育权利和责任第7章
特殊教育权利和责任 第8章
第9章: 机构间服务((AB) 3632)信息
特殊教育权利和职责第10章
权利和责任第11章
特殊教育权利和责任第12章
特殊教育权利和职责 第13章
特殊教育权利和责任 第14章
特殊教育权利和责任 第15 章
特殊教育权利和责任 第16章
目录
致谢
(8.17) 老师或校方人员对行为的关注表述应以书面形式做出吗?
特殊教育的权利和责任 (SERR)
特殊教育权利和责任 第8章
(8.17) 老师或校方人员对行为的关注表述应以书面形式做出吗?
(8.17) 老师或校方人员对行为的关注表述应以书面形式做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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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老师或其他人员必须直接向特殊教育负责人或其他监督人员表示其对您孩子行为模式的明确关注。但是,这些关注无需以书面形式表达。[34 C.F.R. Sec. 300.534(b)(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