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如下情形下,允许您孩子加入另一学区的学校:
- 其在新学区管辖区域内,建立合法居住地址;
或
- 其现行学区准许您内学区间进行转移。
[Cal. Ed. Code Secs. 46600(c) (被驱逐学生的转移),46601 (上诉) & 46603 “临时准许”(入学)。]
新学区可以要求前一学区提供相关信息和/或推荐,届时可举行听审,来确定您孩子是否对新学区的学生或员工构成持续危险。[Cal. Ed. Code Secs. 48915.1(a)-(b).] 应按照与常规驱逐听审相同的规定和程序执行该等听审。[Cal. Ed. Code Sec. 48918.] 听审后,如果学区确定您孩子确实构成持续危险,其可以将登记建立在规定项目中的出勤情况基础之上,或可以拒绝入学申请。[Cal. Ed. Code Secs. 48915.1(c)-(d).] 如果学区确定您孩子并未构成持续危险,则在剩余驱逐期内,其必须允许您孩子加入一所学校,前提是:其业已将在新学区建立自己的居住地址,或已获得学区间转移同意。 [Cal. Ed. Code Sec. 48915.1(e).] 如果您未通知新学区前一学区的驱逐事宜,并且,新学区发现,则必须记录该等未披露事实,可以在上述再入学听审中进行讨论。
但是,如果您孩子因如下原因被驱逐,在驱逐期内,其不得登记加入其它California学区,但不含县社区学校或青少年法院学校:
- 给他人造成严重身体伤害(除自我
防卫外);
- 在学校内或在校外活动中持有刀具、爆炸物或
其他非合理使用的危险物品;
- 拥有受控物质;
- 抢劫或勒索;
- 侵犯或攻击;
- 持有或出售武器;
- 挥舞刀具、威胁他人;
- 出售受控物质;或
- 性骚扰。
[Cal Ed. Code Secs. 48915.1, 48915(a) & (c), 48915.2(a).]
在驱逐期(因上述原因而被驱逐)结束后,如果您孩子满足居住或区间转移要求,则其可以申请加入新学区。在听审后,如果新学区确定其并未构成持续危险,则可以考虑该等入学申请。
如果您孩子被驱逐并重新申请加入新学区,则该新学区必须继续提供与您学生现行IEP类似的特殊教育和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