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最少限制环境”(least restrictive environment, LRE) 中与儿童教育相关的 IDEA 要求适用于学龄前残障儿童。 1 如果儿童的 IEP 团队认为适合,则学区必须提供非残障同龄人项目。 但是,如果学区无适合非残障儿童的学龄前项目,联邦并未要求建立区级学龄前项目。 在表述该要求——在无残障儿童环境中对残障儿童进行教育时,法院并未区分学龄和学龄前年龄。 2
如果无适用于非残障学龄前儿童的项目,则可以通过替代方式满足 LRE 要求。 例如,您的孩子可以参加无残障儿童的(全天或非全天)学前项目(例如开端计划 (Head Start))。 您的孩子可以参加学校处服务于无残障、学龄儿童的残障儿童学前项目。 最后,学区可以为私立学龄前机构内的安置付款,并提供相关补充服务。 3
必须在 IEP 内规定:您孩子对于综合学前项目的需求,或常规幼儿园的入园需求。 参见第 7 章,最少限制环境信息。
- 34 C.F.R. Sec.300.116(a)(2).[↩]
- L.B. and J.B. v. Nebo School District (10th Cir. 2004) 379 F.3d 966.[↩]
- Cal. Ed.Code Secs.56441.4 & 56443(a);参见 OSEP Letter, January 9, 20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