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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8) 法院判令的居住安置与IEP安置有何不同?

(9.18) 法院判令的居住安置与IEP安置有何不同?

如果您的孩子受到法院保护,则法院(而非您)应就您孩子的安置地点做出决定。法院可酌情允许您保留教育权利,以便您在居住场地处参与IEP程序,前提是:您孩子正在接受特殊教育。作为依赖程序的一部分,在安置期间,您可能会丧失父母权。

在安置成本的金融责任方面,存在一种关键性不同。通过IEP程序进行安置,不得给父母招致任何成本。法院安置的成本由法院承担。但是,法院必须在裁定父母有力量可偿还的基础上,以支持令的形式,从父母处收回该等费用。[Cal. Welf.& Inst. Code Sec.903.]这可能会给父母招致重大财务负担,除非家庭收入满足最低额标准。为教育目的,如果需要居住安置,则这些措施将违反联邦法律规定的“无费用”要求。[20 U.S.C. Sec.1401(9)(A) and 1401(29).]

如果通过IEP程序将您的孩子安置在居住治疗设施内,将向您提供法律所保证的所有学生和父母权利和保护。  未经您批准和书面同意,不得向您孩子提供安置或服务。

儿童所在学区(而非父母所在学区)负责实施法院安置儿童的IEP。由做出安置的学区(通常为父母所在的学区和/或县)负责IEP安置的儿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