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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8) 我是一名特殊教育学生的祖父母,孩子现在与我生活在一起。在特殊教育程序中,我是否有权担任“父母”?

(9.28) 我是一名特殊教育学生的祖父母,孩子现在与我生活在一起。在特殊教育程序中,我是否有权担任“父母”?

如果您的孙子女与您生活在一起,根据联邦和州法律,祖父母有权在IEP和其他特殊教育程序中担任父母。事实上,代替亲生父母或养父母的个人(与孩子生活在一起)亦可以担任该角色。其中包括继父母、其他亲属关护人、监护人等等。[34 C.F.R. Sec.300.30(a)(4); Cal. Ed.Code Sec.56028(a)(4).]父母或监护人可以指定另一成年人代表学生。[Cal. Gov. Code Sec.7579.5(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