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与FAPE或安置的识别、评估和提供相关的任何事宜而言,如果您和学区之间发生异议,则您可申请第504节听审。法规要求:听审应公正,父母有机会参与并可委任其顾问代表其行事。[34 C.F.R. 104.36.]各学区应确定其自有第504节听审程序。学区选择一名听审官,就该等异议做出决定。OCR声明,您学区的员工和委员会成员不得作为听审官。如果另一学区与您学区分享合同,以向残障学生提供服务,则其员工亦不得作为听审官。[Letter to Anonymous,18 IDELR 230 (OCR 1991).]
但是,如果您认为您的孩子未获得第504节项下的权利(即:学区未遵守第504节要求和程序),则您可以向OCR提出申诉。 OCR管理和执行教育中的504保护。 从所主张的违规之日起算,您有180天时间向OCR提出申诉。您应向OCR提出申诉,地址:
U.S. Department of Education
Office for Civil Rights, Region IX Office
50 Beale Street, Suite 7200
San Francisco, CA 94105
Telephone: 415-486-5555
TDY: 877-521-2172
FAX: 415-486-5570
参见第6章 – 正当程序听审/合规申诉方面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