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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2) 如果我申请第504节资格评估,则学区是否必须对我孩子进行评估,以确定其便利项目和/或服务资格?如果我孩子被否定其资格,则我能否提出申诉?

(16.12) 如果我申请第504节资格评估,则学区是否必须对我孩子进行评估,以确定其便利项目和/或服务资格?如果我孩子被否定其资格,则我能否提出申诉?

不能。如果学区认为您孩子未患有“实质限制主要生活活动的身体或精神损伤”,则学区可以拒绝对其进行评估。  您必须提出第504节听审,并努力在其中获胜,从而要求学区评估您孩子是否满足资格。  [OCR Memorandum April 29, 1993; 19 IDELR 876.]

为第504节便利项目和/或服务之目的,如果您孩子未被认定患有某项残障,则您可以就该等决定提出申诉。本地教育机构负责安排第504节听审程序。本地教育机构所选的听审官必须独立于本地机构。比如,听审官可为来自另一学区、县教育办(County Office of Education)或特殊教育本地计划区域的特殊教育管理员(只要不存在利益冲突即可)。  参见如下问答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