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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0) 法院判令的居住安置与 IEP 安置有何不同?

(9.20) 法院判令的居住安置与 IEP 安置有何不同?

如果您的孩子受到法院保护,则法院(而非您)应就您孩子的安置地点做出决定。法院可酌情允许您保留教育权利,以便您在居住场地处参与 IEP 程序,前提是:您孩子正在接受特殊教育。作为依赖程序的一部分,在安置期间,您可能会丧失父母权,包括教育权。  

在安置成本的金融责任方面,存在一种关键性不同。通过 IEP 程序进行安置,不得给家长/监护人/其他教育权利持有人招致任何成本。法院安置的成本由法院承担。但是,法院必须在裁定家长/监护人/其他教育权利持有人有力量可偿还的基础上,以支持令的形式,从家长/监护人/其他教育权利持有人处收回该等费用。1这可能会给家长/监护人/其他教育权利持有人招致重大财务负担,除非家庭收入满足最低额标准。为教育目的,如果需要居住安置,则这些措施将违反联邦法律规定的“无费用”要求。2

如果通过 IEP 程序将您的孩子安置在居住治疗设施内,将向您提供法律所保证的所有学生和父母权利和保护。  未经您批准和书面同意,不得向您孩子提供安置或服务。  

儿童所在学区(而非父母所在学区)负责实施法院安置儿童的 IEP。由做出安置的学区(通常为父母所在的学区和/或县)负责IEP安置的儿童。  

  1. Cal. Welf.& Inst.Code Sec.903.[]
  2. 20 U.S.C. Sec.1401(9)(A) and 14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