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IEP 团队向 CCS 做出转诊后,CCS 必须确定学生是否因医疗原因符合 CCS 服务资格;如符合资格,CCS 必须遵守特殊教育评估程序和时限。如果 CCS 裁定学生不符合资格,则 CCS 评估程序应停止。但是,学区届时应评估您的孩子,以确定是否出于教育目的而需要这些服务。
如果治疗评估认定您的孩子需要 CCS 项目服务,则 CCS 应编制一份报告和治疗方案,供在 IEP 团队会议上进行讨论之用。
该报告和方案必须包含下述信息:
- 您孩子当前功能表现级别的陈述;
- 所提议的功能目标,以期实现可衡量的功能变更,或服务推荐,以防止现有功能丧失,以及将最新进度形成文件;
- 我孩子需要的特定相关服务,包括:治疗类型、干预、治疗、咨询和监督;
- 相关服务所提议的启动、频率和期限;以及
- 所提议的医疗评估日期。1
学区届时应召集 IEP 会议。 如果家长/监护人/其他教育权利持有人同意 CCS 报告和治疗方案,则应将 CCS 推荐的服务包含在 IEP 内。此外,团队应编制与报告内所识别的各项活动相关的 IEP 目标。2 亦必须将服务启动日期、频率、地点和期限写入 IEP 内。3
如果 CCS 决定:您的孩子并非因医疗原因而需要 OT 或 PT,则其必须向您和学区提供评估报告的副本。该报告解释了该等决定的原因。4 此外,CCS 必须提前五天以书面形式告知您和学区关于服务增加、减少、停止或变更的决定,届时,必须召集 IEP 会议。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