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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8) 何为 Diana v. 州教育委员会 案?Diana 案对西语学生都有什么影响?

(2.48) 何为 Diana v. 州教育委员会 案?Diana 案对西语学生都有什么影响?

Diana v. 州教育委员会 (Diana) 案源起于如下事件:一群讲西班牙语的学生因一名不具备资质且仅会说英语的评估人员所做的评估,被不当分配到了过去被称为“可教育性智力迟缓”(EMR)的班级。1 精神学家以英语对西语学生进行了测试,并使用该数据将学生安排在特殊教育班级。该案于1969年提出,于1970年裁定驳回。根据双方达成的约定和解协议,California 教育部 (CDE) 必须:

  1. 监督学校是否存在种族不平衡;
  2. 纠正任何不平衡;
  3. 每年收集相关数据;和
  4. 对学区内进行审查时,应使用拉丁美洲社区代表。

1967 年,在该案进行诉讼时,拉美裔学生在具有智力发展障碍儿童班级内占据较高比例,占全州智力发展障碍人口的 26%,但仅占全州学龄人口的 14%(1967 年)。

直至今日, California 教育部(CDE)仍需遵守 1971 年的法院命令,并对特殊教育工作进行监督,以确保西语学生在特殊教育中的占比不会过高。

因为 Diana 案,州法律规定:以儿童母语进行测试,以免仅因为有限的英语表达能力而将儿童划分为特殊教育类别。 2

  1. CA 70 RFT (N.D. Cal. 1970).[]
  2. Cal. Ed.Code Sec.56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