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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什么是特殊教育?

(1.2) 什么是特殊教育?

特殊教育指特别设计的指导,不会给父母招致成本,可满足残障学生的独特需求。该等指导包括:课堂指导、居家指导、医院和机构内的指导、其他环境中的指导,以及体育教育指导。特殊教育亦包括语言病理学或任何其他相关服务(前提是:该等服务为州标准项下的特殊教育)、移动培训和职业教育。California 法律通过如下方式扩充特殊教育的联邦法定义,即:如果通过修改常规指导计划而无法满足残障学生的教育需求,则应向这些残障学生提供特殊教育。[20 U.S.C. Sec. 1401(29); 34 C.F.R. Sec. 300.39; Cal. Ed. Code Sec. 56031.]

联邦法规在该定义中明确定义多个关键术语:

“不招致成本”指“在无收费的情形下,提供所有特殊设计的指导,但不预先排除向学生正常收取的偶然费用,不管学生是否具有残障,或其父母是否为常规教育计划的一部分。”[34 C.F.R. Sec. 300.39(b)(1).]

体育教育指“发展身体和运动健身;基本运动能力和模式;以及水上运动能力,舞蹈以及个人和小组游戏和运动(包括内部和终生体育运动)。”该术语亦“包括特殊体育教育、适应性体育、运动教育和运动发展。”[34 C.F.R. Sec. 300.39(b)(2).]

特殊设计的指导指“指导的内容、方法或交付应适应符合标准之儿童的需求,从而解决残障儿童的特殊需求,并确保儿童获取一般教育课程,从而儿童可满足公立机构管辖范围内适用于所有儿童的教育标准。”[34 C.F.R. Sec. 300.39(b)(3).]

移动培训指“向患有严重认知残障的儿童以及需要该等指导的其他残障儿童提供指导,以使其发展所居住环境的意识,以及学习相关能力,以便以高效的安全方式从该环境(例如:学校内、家中,工作场所,以及社区)内的某个地方移动到另一个地方。”[34 C.F.R. Sec. 300.39(b)(4).]

职业培训指“有组织的教育项目,其直接涉及相关个人在付费或不付费雇佣方面的准备,或不要求学士学位或高级学位之职业的附加准备。”[34 C.F.R. Sec. 300.39(b)(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