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未经您书面批准,不得进行首次评估,除非学区寻求并赢得正当程序进行强制评估。但是,如果家长/监护人/其他教育权利持有人未能回复学区的要求(就特殊教育对学生进行重新评估),则学区可不经家长/监护人/其他教育权利持有人同意即进行评估。学区必须证明:其业已合理从家长/监护人/其他教育权利持有人处寻求同意,且家长/监护人/其他教育权利持有人未予回应。1 学区无需家长同意,即可对现有记录进行评审,作为重新评估的一部分。
如果您从学区处收到书面评估申请,切勿忽略该要求。确保回复您的学区,即便只是告诉他们您正在考虑他们的要求。
- 34 C.F.R. Sec.300.300(c)(2); Cal. Ed. Code Secs. 56321(c)(2), 56506(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