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的申诉不满足由 CDE 进行州直接干预的理由,则您应向您学区的学监或特殊教育主管发送该申诉。[5 C.C.R.Sec.4630(c).]
各学区必须拥有其书面申诉调查政策和程序(需由其教育委员会批准)。确保在您提出申诉前,申请获取您学区的申诉调查程序的副本。
您应详细描述您的情形,包括违反了哪些法律规定。您可能不了解所违反的具体法律章节。如果您对相关情形进行充分描述,则学区应根据您的特定情形匹配正确的法律章节。如果您孩子的 IEP 或其他文件涉及您的申诉,则您应附加相关文件。
如果您的申诉涉及歧视、骚扰、恐吓或欺凌,则必须在行为发生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申诉,或从您最初知悉该等情形起的六个月内提出申诉。如果您提出书面展期要求,则学区学监可以延展该六个月期限。[5 C.C.R.Sec.4630(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