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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0)关于向 OAH 提出的正当程序申诉,我应知悉哪些主要事宜?

(6.30)关于向 OAH 提出的正当程序申诉,我应知悉哪些主要事宜?

OAH 应彻底审查正当程序申请(即“申诉”),以确保家长和学区均清楚了解该等申请。您需要确保您的问题、争议或异议在行政法法官 (ALJ) 的授权考量范围内。此外,您的申诉必须包含各项问题和您所提议的解决方案的描述。您可以通过正当程序解决的问题、争议或异议必须至少为如下所列一种类型:

  1. 学区提议启动或变更您孩子的残障资格或资格类别,并且您对此提出异议;
  2. 学区提议对您的孩子进行评估或重新评估,并且您拒绝提供评估同意(在该情形下,学区很有可能申请正当程序);
  3. 学区提议启动或更改您孩子的教育安置,并且您表示异议。如果学区提议变更您孩子的安置,您或学区可以申请正当程序来解决某争议;
  4. 学区提议启动或变更适用于学生的 FAPE 规定。如果存在 FAPE 方面的异议,则家长或学校可以申请正常程序,以解决某争议。
  5. 您要求学区寻找有资格接受特殊教育的学生,但学区拒绝;
  6. 您要求变更学生的特殊教育资格类别,但学区拒绝;
  7. 您申请对学生进行评估,但学区拒绝;
  8. 您申请某项安置,或变更您孩子的现有安置,但学区拒绝;
  9. 您申请某些特殊教育服务或变更学生的 IEP,但学区拒绝;
  10. 您和学区、县教育办公室 (County Office of Education) 和/或特殊教育地方计划区 (Special Education Local Plan Area, SELPA) 对适当计划的可提供性,以及哪个学区或教育机构在资金上负责向学生提供该计划存在异议。[Cal. Ed. Code Sec.56501(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