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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3) ALJ 能否仅听取证人证词并审查所提交的文件,或 ALJ 能否参与听审程序?

(6.63) ALJ 能否仅听取证人证词并审查所提交的文件,或 ALJ 能否参与听审程序?

ALJ 有多种权利可执行正当程序听审。这些权力允许他们参与该程序并进一步编制他们做出决定所依据的证据。ALJ 也可以采取如下措施:

  1. 盘问证人;
  2. 经双方同意,让存在冲突的专家证人相互讨论记录在案的事宜;
  3. 访问所提议的安置地点;
  4. 如果双方同意或有五天的延期,可以传唤新证人(先前任何一方未确认的证人)作证;
  5. 责令进行独立评估,并延期听审,直至完成(评估费用由 OAH 承担);
  6. 作为证人,传唤独立医疗专家,证明学生在医疗上的残障情况(成本由OAH承担);
  7. 禁止引入在听审前至少五个工作日未披露的任何文件或证人的证言;
  8. 限制听审时长。[Cal. Ed. Code Sec.5650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