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程序的第一项重要步骤是收到来自学区的充分通知——准确告知学区提议或拒绝什么及其理由。这称为“事先书面通知”。在学区提议或拒绝启动或变更学生识别、评估或教育安置时,或提供免费适当的公立教育 (FAPE) 时,其必须在其提议或拒绝如下事宜前的“合理时间”内,向您提供书面通知:
- 变更您孩子的特殊教育资格类别(例如:学习障碍),包括确定其无特殊教育资格条件;
- 启动对您孩子的评估或变更该等评估;
- 变更您孩子的教育安置;和
- 变更您孩子 IEP 的某一组成部分。
[34 C.F.R. Sec.300.503(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