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残障学生的IEP必须包含IEP团队确定的孩子需要的独特、具体特殊教育和相关服务。[34 C.F.R. Sec.300.39; Cal. Ed.Code.Sec.56031.]这意味着:即便学区未直接提供,IEP中亦必须列出相关服务,但须通过合同或其他协议安排提供相关服务。
IEP亦必须描述特殊教育及所花费的时间,以及相关服务的频率、期限和地点,以及相关修改,从而向IEP团队明确学区的资源承诺。每项服务所需的时间应:(1)适合该具体服务,并(2)以让所有参与IEP编制和实施的人员知悉的方式进行描述。在未举行另一IEP会议的前提下,不得变更服务量,除非父母和学区同意通过电话或视频会议方式举行会议。[34 C.F.R. Secs.300.320, 300.322, 300.324(a)(4)(i) & 300.328; Cal. Ed.Code Sec.563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