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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5) 在描述向我孩子提供的相关服务时,IEP需要具体到何种程度?

(4.65) 在描述向我孩子提供的相关服务时,IEP需要具体到何种程度?

联邦和州法律规定,如果IEP团队推荐相关服务,比如:语言治疗或心理咨询,则IEP应包括这些相关服务的频率、时长和地点等因素。应以让IEP编制和实施中的所有人(特别是父母)了解的方式,描述IEP文件中的各项服务和项目。

IEP应尽量具体。如果未将该服务写入IEP中,则其不会以规定服务形式存在。亦应包括:该等服务是以个体还是小组形式提供的。您甚至可以描述小组中包含多少名学生。例如,如果学生接受语言服务,则IEP应包括相关陈述,比如:“学生将在语言治疗教室【或特殊教育或一般教育教室】(地点)以最多三名学生一组(或个人)形式接受语言服务,每周三次(频率),30分钟一次(时长)”。

使用上述相同语言,在描述语言服务时,如果您所在学区包括相关简述,例如:“每周90分钟”,则其并未满足频率/时长要求。IEP中并未列述频率、期限和地点。如果学区提议做出该等最低描述,则您应申请:学区应按照法律规定将频率/期限/地点包含在内。如果学区拒绝,则您可以向加州教育部(California Department of Education,CDE)提出合规申诉。参见第6章 – 正当法定程序/合规程序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