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如果这是其从特殊教育中获益所必须的。面向学生提供以下心理服务: 规划、实施和管理适用于特殊教育学生的心理服务项目; 由经认证或持有执照的心理学家或其他合格人员提供咨询; 向学生和其他校方人员提供协商服务。 1 亦可提供其他精神健康服务,例如“居住安置”。 [34 C.F.R. Sec.300.104.]] 34 C.F.R. Sec.300.34 (c)(10); 5 C.C.R.Sec.30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