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英语尚未达到熟练水平的学生(英语学习者或 EL),也可能存在使其符合特殊教育服务资格的某种残障。
但是,IEP 团队必须认真考虑 EL 正在发展的英语语言能力,以确保在判定特殊教育资格时,恰当地将这一因素纳入考量范围。1 英语学习生在特殊教育资格认定中,存在被过度识别和识别不足的风险。当第二语言习得的正常过程被误判为存在残障的证据时,就会发生过度识别。当 EL 的残障相关需求被错误归因于其正在发展的英语语言能力时,就会发生识别不足。
您可以在 California 教育部编写的《California 残障英语学习生教育从业者指南》中,找到更多关于英语学习者特殊教育资格认定最佳实践的信息,网址:https://www.cde.ca.gov/sp/se/sr/elpracguideswd.asp。
- 20 U.S.C. Sec.1414(b)(5); 34 C.F.R.300.306(b); 5 C.C.R.Sec.3023(b); Cal. Ed.Code Secs.56329(a)(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