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当学生从某一 California 学区转入另一学区时(在同一学年内,该学区未执行相同的本地计划),则新学区必须确保:立即向学生提供与先前学区的先前批准 IEP 内所提供服务类似的服务,其中,应与家长/监护人/其他教育权利持有人协商,协商期限不得超过 30 天。
在 30 天内,新学区必须采用先前批准的 IEP,或编制、采用和实施新 IEP。新学区必须采取合理措施,立即从其原来的学区获得该学生的记录,以促进学生尽快实现过渡。1
当学生从某一 California 学区转入另一学区时(在同一学年内,该学区执行相同的本地计划),则新学区应立即继续向学生提供与先前学区现有批准的 IEP 所提供服务类似的服务,除非家长/监护人/其他教育权利持有人和学区同意编制、采用和实施符合联邦和州法律的新 IEP。2
当学生在同一学年内从 California 外的某个学区转入另一学区时,则新学区应向学生提供免费的适当公共教育,包括与先前批准的 IEP 内所描述服务类似的服务,其中,应与家长/监护人/其他教育权利持有人协商,直至学区执行评估(如学区认为必要),编制符合联邦和州法律的新 IEP。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