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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RR Home
第 1 章:基本权利信息
第 2 章:评估信息
第 3 章:资格标准信息
第 4 章:IEP 程序信息
第 5 章:相关服务信息
第 6 章:正当程序/合规程序信息
第 7 章:最少限制环境方面的信息
第 8 章:残障学生纪律措施信息
第 9 章:特殊教育中的协同机构参与(涵盖 CCS、青少年法院及儿童福利)
第 10 章:过渡服务(包含职业教育)信息
第 11 章:区域评估/毕业要求信息
第 12 章:早期干预服务信息
第 13 章:学龄前教育服务信息
第 14 章:患有严重健康状况学生之权利信息
特殊教育权利和责任 第15 章
特殊教育权利和责任 第16章
目录
致谢
(10.16) 哪些人符合职业教育的资格?
特殊教育的权利和责任 (SERR)
第 10 章:过渡服务(包含职业教育)信息
(10.16) 哪些人符合职业教育的资格?
(10.16) 哪些人符合职业教育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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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特殊教育学生(“与其残障严重度无关”)可以获得职业发展或职业教育服务。
1
5 C.C.R.Sec.3051.14.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