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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特殊教育法律如何定义过渡服务? 

(10.2) 特殊教育法律如何定义过渡服务? 

适用于特殊教育学生的过渡服务应为帮助学生从学校过渡到成人生活的服务。它们应反映学生自己为其未来所设定的目标。 

联邦和州特殊教育法律将过渡服务定义为适用于残障学生的一系列协调活动,其中,这些活动: 

  1. 在结果导向程序中设计,促进从学校到从学校毕业后活动的过渡,包括中学毕业后的教育、职业培训、综合就业(包括支持就业)、持续和成人教育、成人服务、独立生活,或社区参与; 
  2. 基于学生个人的需求,其中,应考虑学生的偏好、优势和兴趣;和 
  3. 包括教学、相关服务、社区经历、发展或就业,以及其他学校后的成人生活目标,以及(如适用)日常生活能力的获取和职能性职业评估。 1

法院认定学生的服务可能包括驾驶服务、自我倡导和独立生活能力(例如:烹饪和清洗)。 2 

California 法律进一步规定:学监确定向广大学生提供过渡服务的能力,但不涉及一些特别需求,例如:就业和学习培训、战略规划、机构间协调,以及家长培训。3 

州法律进一步对过渡服务进行了定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在职培训项目、资源材料和识别下述内容的手册: 
  2. “过渡”的定义,包括有效的基于学校过渡项目的主要组成部分; 
  3. 相关法律和法规; 
  4. 其他机构在过渡程序中的角色,包括但不限于:其服务范围、资质标准和资金; 
  5. 有效过渡规划的组成部分; 
  6. 家庭在个性化过渡程序中扮演的角色; 
  7. 本州目前提供的资源和模板项目。 
  8. 过渡程序中特殊教育角色和职责的制定,包括下述内容: 
  9. 提供工作能力培训,包括工作能力展示所需的各项能力; 
  10. 提供多种就业选择方案,以及通过提供各种职业经历,促进工作或职业选择; 
  11. 在学生离开学校体系以及进入成人世界后,学生所发生事宜方面数据的收集和分析; 
  12. 协调过渡规划程序,包括州和本地层级上必要机构间协议和程序的制定; 
  13. 指导性学习策略的提供,可帮助学习困难的学生获得学历,培养积极的中学和中学后生活态度。 
  14.  系统化和纵向职业教育课程的开发和实施,包括下述内容: 
  15. 指导策略,帮助患有严重残障的学生成功过渡到支持就业和社区; 
  16. 将职业教育课程引入初级学校,让学生从中受益。 
  17. 资料、资源手册和在职培训项目,支持家庭积极参与过渡相关目标和活动的规划和实施; 
  18. 资源和在职培训的发展,支持所有特殊教育学生个性化过渡规划的实施; 
  19. 模板展示站点网络的开发,列述各种过渡模型和实施策略; 
  20. 与其他专业项目的协调,帮助那些面临困难的学生实现成功过渡;
  21. 研究、评估和传播项目,支持过渡服务的重要项目方面。 4
  1. 20 U.S.C. Sec.1401(34); 34 C.F.R. Sec.300.43(a); Cal. Ed.Code Sec.56345.1.[]
  2. Yankton Sch. Dist. v. Schramm, 93 F.3d 1369,1374 (8th Cir. 1996).[]
  3. Cal. Ed.Code Sec.56461.[]
  4. Cal. Ed.Code Sec.564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