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渡规划应从学生年满 16 岁或更早年龄(如适合学生)后举行的首次 IEP 开始。 1 在学生不满 16 岁时启动过渡程序,以确保有足够的时间进行规划和接收有效服务。对于患有严重残障的学生和有可能辍学的学生而言,这一点尤其重要。
可以在 IEP 和 ITP 合并会议上,或在独立会议上进行过渡规划。在举行 ITP/IEP 合并会议时,应首先进行过渡规划,并按照其作为IEP一部分的形式进行讨论。独立过渡规划 IEP 会议具有一定的受益性,这是因为其允许有更多时间专注于学生的期望和偏好。可以在会议上将 ITP 并入学生的现有 IEP 内。
无论使用哪种规划方法,均应识别过渡目标和活动,并将其并入学生 IEP 内。学区在编制 ITP 时,必须遵守所有评估和 IEP 程序要求。
- 20 U.S.C. Sec. 1414(d)(1)(A)(i)(VIII); 34 C.F.R. Sec. 300.320(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