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即便仅孩子需要在州发展中心或医院、居住设施或非公立学校安置处接收服务,但必须提供参与一般教育项目和活动的适当机会。同样,该决定需基于学生的 IEP 中所载明的个人需求而定。1 特许公立学校应按照在其他公立学校服务学生的相同方式,服务于同校残障学生。2 34 C.F.R. Sec.300.118.[↩]20 U.S.C. Sec.1413(a)(5); 34 C.F.R. Sec.300.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