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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 孩子的 IEP 必须明确其参与一般教育课程(与其残障的性质和严重程度以及教育环境无关)吗?

(1.28) 孩子的 IEP 必须明确其参与一般教育课程(与其残障的性质和严重程度以及教育环境无关)吗?

可以。具有“严重”残障的学生和限制性安置中的学生必须具有相应的 IEP,其中,应明确他们将如何参与一般教育课程及其进度。因此,IEP不应限制在功能生活能力和自助活动,但必须包括能使每名学生接触和实现一般教育课程的各项目标。1

  1. 34 C.F.R. Secs.300.39(b)(3) & 300.320(a)(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