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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RR Home
第 1 章:基本权利信息
第 2 章:评估信息
第 3 章:资格标准信息
第 4 章:IEP 程序信息
第 5 章:相关服务信息
第 6 章:正当程序/合规程序信息
第 7 章:最少限制环境方面的信息
第 8 章:残障学生纪律措施信息
第 9 章:特殊教育中的协同机构参与(涵盖 CCS、青少年法院及儿童福利)
第 10 章:过渡服务(包含职业教育)信息
第 11 章:区域评估/毕业要求信息
第 12 章:早期干预服务信息
第 13 章:学龄前教育服务信息
第 14 章:患有严重健康状况学生之权利信息
第 15 章:具有行为需求之学生和受欺凌学生的权利信息
第 16 章:第 504 节和残障歧视信息
目录
致谢
(1.55) 我孩子残障的性质或严重程度是否可用于判定隔离教育环境的合理性?
特殊教育的权利和责任 (SERR)
第 1 章:基本权利信息
(1.55) 我孩子残障的性质或严重程度是否可用于判定隔离教育环境的合理性?
(1.55) 我孩子残障的性质或严重程度是否可用于判定隔离教育环境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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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残障学生有权在其各自个性教育需求基础上(而非描述其残障的标签),在LRE中获得教育。您的孩子被贴上“智力障碍”或“情绪紊乱”的标签,并不表示与非残障学生的联系不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