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法律规定:学区可以使用学校护士或其他人来协助学生用药,前提是:(1)学生的授权健康护理提供者规定用药方法、药量和用药时间(以及学校要求的其他相关信息);和(2)家长/监护人/其他教育权利持有人就该等协助提供书面要求。授权健康护理提供者为 California 内持有开药执照的人员。1
如果学区从您孩子的健康提供者和您处收到书面声明,则其可以携带并使用处方型自动注射肾上腺素或吸入性哮喘药物(用于治疗哮喘)。学生的医师、外科医师或医师助理的声明应包含药物名称、用药方法、剂量和用药时间表。您需要提供书面同意书,告知您的孩子可以自行用药,并授权学校工作人员就药物相关问题直接与孩子的医疗保健提供者沟通,同时,若孩子因自行用药出现不良反应,您同意免除学区及学校工作人员的责任。2此外,学区可以向经过受训人员提供肾上腺素自动注射器,向具有过敏性反应的人员提供紧急医疗协助。3
此外,如果您孩子患有糖尿病且无法自行检测和监测血糖水平,则经您书面同意,可在校测试其血糖水平并提供糖尿病自我护理。在教室或学校任何其他区域、学校相关活动期间和(经您具体申请)在私人处所,都可以做出上述事宜。您亦需要提供来自其健康护理提供者的授权。4参见第 14 章 – 患有严重健康状况学生之权利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