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如下情形下,允许您孩子加入另一学区的学校:
- 其在新学区管辖区域内,取得合法居住地址;或
- 其现行学区准许其在学区间转学。 1
新学区可以要求前一学区提供相关信息和/或推荐,届时可举行听审,来确定您孩子是否对新学区的学生或员工构成持续危险。2应按照与常规开除听审相同的规定和程序执行该等听审。3听审后,如果学区确定您的孩子确实构成持续危险,可将参与指定项目作为入学条件,或直接拒绝入学申请。4如果学区确定您孩子并未构成持续危险,则在剩余开除期内,其必须允许您孩子加入一所学校,前提是:其业已将在新学区获得自己的居住地址,或已获得学区间转学同意。5如果您未通知新学区前一学区的开除事宜,并且,新学区发现,则必须记录该等未披露事实,可以在上述再入学听审中进行讨论。
但是,如果的您孩子因如下原因被开除,在开除期内,其不得登记就读其他 California 学区,但不含县社区学校或青少年法院学校:
- 给他人造成严重身体伤害(自我防卫除外);
- 在校内或校外活动中,持有刀具、爆炸物或其他对其而言没有合理用途的危险物品;
- 持有受控物质;
- 抢劫或勒索;
- 侵犯或攻击;
- 持有或出售武器;
- 挥舞刀具、威胁他人;
- 出售受控物质;或
- 性骚扰。6
在开除期(因上述原因而被开除)结束后,如果您的孩子满足居住或学区间转学要求,则其可以申请加入新学区。在听审后,如果新学区确定其并未构成持续危险,则可以考虑该等入学申请。
如果您的孩子被开除并重新申请加入新学区,则该新学区必须继续提供与您学生现行 IEP 类似的特殊教育和相关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