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校长可以责令学生在校内的监督式停学教室实施停学。1若学生被安排在学校监督式停学教室接受停学处分的时长超过一个课时,校方人员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该学生的家长/监护人/其他教育权利持有人。若校内监督式停学的时长仅限一个课时,相关通知可通过当面告知、电子邮件或电话形式发出。2 对于残障学生,在校停学天数将计为“安置变更”移除天数,除非向学生提供机会,让其继续以适当方式参与一般课程的学习,继续接收学生 IEP 内规定的各项服务,以及继续与无残障儿童一起参加(在现行安置范围内)。3 Cal. Ed.Code Sec.48911.1.[↩]Cal. Ed.Code Sec.48911.1(d).[↩]71 Fed.Reg. 46715 (Aug. 14, 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