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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9) 惩教机构

(8.39) 惩教机构

该指引明确规定,若残障儿童被认为违反了惩教机构的行为准则,其仍有权获得 IDEA 规定的所有保障,包括进行表现确定的要求。其进一步指出:“无论违反行为准则的儿童是在惩教机构内接受惩戒,还是被转移至限制环境(如关入单人牢房或‘禁闭’单元),这些保障均适用。”教育部还警示了移除出课堂可能带来的危害。“对于惩教机构中的残障儿童而言,任何形式的课堂排除都尤其有害。” 

然而,若学生被判定为成人罪犯并关押在成人监狱,教育部允许“若州政府能证明存在无法通过其他方式满足的真实安全利益或紧迫刑罚利益,IEP 团队可修改该儿童的 IEP 或安置。”1教育部还提醒,IDEA 未规定为联邦监狱中符合资格的学生提供教育服务的资金支持。 

  1. 34 C.F.R. § 300.324(d)(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