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学区有义务“识别、定位和评估”所有适合特殊教育的残障儿童,包括在私立学校或无家可归儿童或受法院监护的儿童。1 我们称之为“儿童寻找”。
您也可随时提出评估申请。 转介指家长、监护人、老师或其他服务提供者所提出的书面评估申请。您可以向学区发送书面署期申请(例如:特殊教育总监、校长、特殊教育项目顾问,等等),以正式转介您的孩子接受评估,并记录时限。学区在收到您的书面评估申请后,必须启动评估程序。所有书面转介申请应启动评估程序。
您也可以联系当地学校管理人(例如:校长或特殊教育项目顾问,等等)。 列出您就孩子的疑似残障所关注的领域,并申请进行“评估”。 如果以口头方式提出申请,学区人员必须帮助您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而如果您提出要求,必须向您提供协助。 如果您约见校方人员,应在会议上向其提供您的书面转介申请。2 参见样函 – 评估申请,附件部分 – 附件 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