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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什么是个别化教育计划 (IEP)?如何为我的孩子申请 IEP?

(4.1) 什么是个别化教育计划 (IEP)?如何为我的孩子申请 IEP?

个别化教育计划 (Individualized Education Program, IEP) 为一项书面声明,描述您孩子的现行表现级别、学习目标、学校安置,以及相关服务。1 要获得IEP,首先对您的孩子进行评估。为申请评估,应致函您所在学区特殊教育总监/协调人,同时抄送您孩子的老师和校长。告知他们您关注您孩子的教育进程。告知您提交特殊教育服务评估转介申请。您也可以让学区知悉,您希望在学区收到您信函起 15 日内收到评估计划。参见样函 – IEP 会议申请,附件部分 – 附件 H

保存该申请的副本以及与学区交流的任何其他函件。如果您致电或对话学校员工,做出转介,学区人员必须帮助您书面提出申请。  如果学区推荐您的孩子接受特殊教育,您必须提出您自己的书面申请。您的书面转介申请将遵守评估和 IEP 时间期限的责任落到了学区身上。2 有关评估时间期限的更多信息,请参见第 2 章,评估信息

在您的转介申请函中,您亦应申请:根据 1973 年《康复法案》(Rehabilitation Act) 第 504 节(“第504 节”)对您的孩子进行评估,以确定您的孩子是否适合该法律项下的各项服务。如果合格,学区应提供合理调整和/或服务,包括特殊教育服务,以让您的孩子从学校受益,如无残障的孩子一样。如果您的孩子不满足《残障人士教育法案》(Individuals with Disabilities Education Act, IDEA) 项下的特殊教育资格,或在特殊教育项下,因故未提供该等调整和/或服务,则该等调整和/或服务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3 参见第 1 章,基本权利信息; 第 3 章,资格标准信息以及第 16 章,第 504 节和残障歧视信息

  1. 20 U.S.C. Sec.1414(d)(1)(A); 34 C.F.R. Sec.300.320(a); Cal. Ed.Code Sec.56345.[]
  2. Cal. Ed.Code Secs. 56029, 56302.1, 56321(a); 5 C.C.R. Sec. 3021(a).[]
  3. U.S. Dep’t of Educ. Office for Civil Rights (OCR) Memorandum, Letter to Veir, 19 IDELR 876 (April 29, 1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