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只要家长/监护人/其他教育权利持有人向学区发出提前24小时通知告知,家长/监护人/其他教育权利持有人可以使用录音机记录 IEP 会议,即便未经学区允许。同样,学区可经向家长/监护人/其他教育权利持有人发出提前 24 小时通知,进行会议录音记录。。然而,如果家长/监护人/其他教育权利持有人拒绝,则学区不得进行会议录音。如果家长/监护人/其他教育权利持有人拒绝学区进行录音记录,学区或家长/监护人/其他教育权利持有人均不得进行会议录音记录处理。1
根据联邦和州法律的规定,学区所做音频录音记录应遵守 1974 年《家庭教育权和隐私权法案》(Family Educational Rights and Privacy Act of 1974) 中的保密规定。2 此外,您有权:
- 检验和评审学区所做的磁带录音记录;
- 在认为这些记录包含不准确、具有误导性,或违反隐私权利或其他具有特别需求之个人的权利时,要求修正磁带录音;和
- 在听审中,质疑您认为不准确、具有误导性,或违反隐私权利或其他具有特别需求之个人权利的信息。3
